簡政放權,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深化價格改革,我省決定取消、放開部分服務價格,下放部分服務價格定價權。6月26日,山西省物價局發布消息,7月1日起,我省將放開13項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收費和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企業或單位根據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定價。
13項收費改由市場調節
將要放開的13項政府定價收費分別是:放開郵政延伸服務收費、平時使用人防工程收費、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稱重計量公正服務費、建設工程檢測試驗收費、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娛樂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網絡服務費、山西省糧油交易中心糧油交易服務費、爆破作業單位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安全評價收費、汽車行車記錄儀安裝和售后服務收費、火災自動報警監控管理系統監測維護收費、省人民政府駐京辦車輛使用收費、省圖書館非基本服務收費、臨汾市國盾新技術有限公司防偽光敏數碼印章價格等。放開的收費標準,將由市場調節。
企事業單位集資建設的銷售給本單位職工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也將由企事業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的作價原則和辦法,自主定價,價格主管部門不再定價。而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的和政府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仍按現行規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3項費用不再收取
7月1日起,我省還有三項收費將被取消,包括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調處收費、鐵路公正計量行稱重公正計量收費、藥品及醫用耗材集中網上競價采購服務費,相關企業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再變相收取費用。
另外,我省還將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最低限價定價權授權給市、縣人民政府;將出租車經營權有償出讓、轉讓收費標準及公交等線路經營權轉讓收費標準定價權授權設區市人民政府定價;將太原市公共交通票價定價權下放給太原市人民政府。
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放開價格以后,各相關企業和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的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
來源: 山西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