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集團公司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論證的相關規定,集團公司技術委員會主任路志旭、副主任張榮陸、委員韓美青、劉泰宏、王燕剛組成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論證組,于2014年9月10日對十九分公司承建的太原市第二十七中學校新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論證。
首先,評審論證組聽取了項目經理部在進度計劃的安排、勞務隊伍及施工機械的選擇、技術措施保證等方面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情況匯報,同時根據施工項目實際情況對施工組織設計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可行性提出80條論證意見并對施工現場塔吊位置的確定提出合理化建議。
其次,集團公司技術委員會主任路志旭建議:1.高度重視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要進一步提高針對性和可操作性;2.配備配齊現行有效施工規程規范,加強信息化管理; 3.要結合當地政府相關規定,進行施工管理;4.要樹立綠色施工、汾水杯、QC成果、施工工法、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等高起點的項目目標。5.反映工程特色,關鍵工序(高靈敏性土質處理、后澆帶等)應在施組中具體體現;6.各工序之間應銜接緊密,進度計劃應妥善安排; 7.對施工組織設計中存在的缺項、漏項及存在的問題加以修改完善。
最后該項目部項目經理霍利軍表態發言,感謝評審組提出的寶貴意見,下一步與項目部其他人員再進行討論,并有所改觀,確保施工組織設計達到合理化、適用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