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層單位、獨立核算部門:
根據集團公司并一建經辦法【2015】6號文件關于企業第三個三年發展規劃要求,對機動車輛進行全面摸底。
摸底上報范圍:
一、機動車車主名稱為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的。
二、機動車車主名稱為個人姓名,但在公司固定資產入賬的。
三、機動車以工程欠款頂賬的。
四、機動車個人購買,但單位逐年給予分期補貼車款的。
以上四種情況,以表格形式在本周前由本單位固定資產承辦人和單位行政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上報集團公司道交委,并附車輛行車證復印件。
附:機動車輛摸底表
集團公司道交委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