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集團公司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論證的相關規定,集團公司技術委員會主任路志旭、副主任張榮陸、委員暢健、韓美青、欒兆理組成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論證組,于2013年5月27日到十一分公司承建的臨鋼俱樂部廣場高層住宅 5#樓施工現場進行了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論證。評審論證組對該項目進行了實地現場勘察,就懸挑腳手架搭設規定、施工工序的預控與配合等進行了探討,聽取了項目經理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情況,并根據施工項目實際情況對施工組織設計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可行性提出46條論證意見。建議:由于該工程處于新舊規范的交替期間,針對圖紙中規定與新規范規定有出入的地方(如圖紙中規定的HPB235鋼筋的使用,但新規范已由HPB300取代等)要做好設計變更與現場核定;對涉及到的專項方案要有計劃的進行編制;同時,總工程師路志旭還就該工程在上次大檢查中存在的三大問題(懸挑腳手架方案的編制與審批、卸料平臺根部的固定、開關箱保護零線未設置)進行了逐一的復查,并對項目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最后十一分公司副經理陳斌表態發言,感謝專家組提出的寶貴意見,并保證一周之內修改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同時加大管理力度,對內業及外業上存在的問題預以消除,達到精細化管理,爭取各項目標全面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