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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4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城建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意見》批轉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人力資源部
2014年7月15日
2014年度工程系列(城建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管理、指導下,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根據《關于做好2014年全市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專字〔2014〕57號),結合國家及省、市現行有關規定,現將評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審范圍
我市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和新社會組織中,在建設(含林業、水利、環保、國土等)行業系列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的人員。
二、評審條件
(一)政治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忠誠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有關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
(二)學歷要求
具備建設行業或相近工程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關于學歷的認可,均以本單位經過學歷清查登記證實了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承認的,與本人所實際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畢業文憑或學位證書原件為準。其他任何證件或證明都不能作為相應的學歷依據。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專業學歷,須與本人實際從事技術工作的專業相同,否則不能作為相應任職資格評審的有效學歷。若為專業相近學歷,須取得學歷后滿3年,方可按相應任職資格評審的有效學歷對待。
(三)任職年限要求
自聘任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當年算起,實算至2014年底。任職前已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要求擔任助理工程師滿4年,即2010年底前聘任;任職期間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任職時間須滿6年,即為2008年底前聘任。
非公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未辦理聘任手續的,其任職年限可從取得任職資格后,實際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計算(以有效聘用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對在非公經濟和新社會組織從業的全日制院校本科畢業生,因人事管理等組織原因造成未初任為助理級職稱任職資格的,如在實際工作中表現突出,且連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以上者,經單位提出專題申請,可直接申報評審。
(四)技術業務能力要求
1、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或有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的研究、設計工作的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2、能夠較系統地掌握并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3、有一定從事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的實踐經驗并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技術經濟效益,或有一定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的實踐經驗,能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研究、設計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4、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五)論文要求
任助理工程師期間在有期刊號的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獨立或以排名第一發表論文1篇以上,且所發表專業論文內容須與本人現從事專業一致。凡申報時提供的學術刊物和學術著作,須在互聯網的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等國內主流數據庫網站上進行檢索、驗證。
(六)答辯要求
參加評委會統一組織的專業答辯,實行成績末位淘汰制。
(七)外語條件、計算機應用能力及繼續教育要求
任現職以來取得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的外語相應級別合格證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
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和職業道德、知識產權、能力建設三門公需課程培訓考試合格,由縣(市、區)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門負責繼續教育主管工作處室對繼續教育證書進行驗證,并出具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撰寫并提交“敬業·創新”為主題心得體會1篇,未提交心得體會,或心得體會經主管部門、評委會承辦機構評判為三級的人員,不得推薦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八)考核要求
須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且任期內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
(九)其他要求
參加上年度評審答辯未通過者,申報參評時提交的答辯論文須為符合要求的新發表論文。上年度綜合評議未通過者,若無比較明顯新的專業工作業績,本年度一般不予接受再申報。
對獲得重大科研技術成果、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實現成果產業化、完成新產品開發,為省市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做出顯著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考慮。
三、報送材料要求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關于轉發<關于嚴格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嚴肅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專字〔2011〕161號)要求,對任職資格評審的條件、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情況及參評人員的綜合考評結果等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方可按程序上報材料。
報送材料具體要求如下(文件裝訂順序見附件1):
1、國有企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出具推薦函(縣級企事業單位由本級人社部門推薦),非公經濟和新社會組織人員須經人事代理部門推薦。事業單位推薦時須注明崗位、職數空缺、推薦人姓名,公示有無異議等情況,并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的《太原市事業單位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名額申請表》;
2、申報專業技術職務公示情況表(樣表見附件2)
3、身份證;
4、學歷證;
第一學歷符合條件的,報送第一學歷證件;后取學歷符合條件的,同時報送第一及后取學歷證件;
5、初任呈報表、評審表或任職資格證書;
6、聘任證明材料;
7、外語合格證;
8、計算機合格證;
9、繼續教育證書及完成繼續教育證明;
10、2011、2012、2013年度《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各1份;
11、發表論文及學術刊物網上檢索頁,發表論文復印件須復印期刊封面、目錄、正文、封底;
12、獲獎情況;
上述1-12項材料均應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核實后退回(論文原件除外),復印件加蓋單位人事專用印簽。
13、A4紙打印“敬業·創新”為主題心得體會1份;
14、A4紙打印《工作總結》1份;
15、A3紙打印《太原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人員審核花名表》1份,并附電子版(樣表見附件3);
16、A3紙打印《太原市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綜合考評表》25份(樣表見附件4);
17、打印正式發表答辯論文4份;
論文正文格式:標題用小二號黑體字,內容用三號仿宋字,頁邊距上下左右均為2.5cm,全文行間距統一為30磅,頁碼底端居中,紙型為A4,正文中不得出現單位和姓名(封面格式見附件5);
18、《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4份(復印無效)。
申報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和整理申報評審材料,對所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內容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當年參評資格或評審通過資格,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對有關當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今后1至3年申報資格的處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批評。
四、報送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送時間: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報送地點:太原一建集團人力資源部
聯系電話:307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