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四項建設,提高參加集體會議、活動的紀律性。要求各單位、部門在今后的集體會議、活動前,由組織單位、部門負責簽到,在會議、活動結束后的5日內將簽到表交至集團人力資源部留存,作為紀律建設考核的依據(jù)。《會議、活動簽到表》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特此通知。
人力資源部
2017年8月4日
附:會議活動簽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