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集團公司2014年企業工作安排,公司決定對在崗員工崗位工資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調整范圍
集團公司2014年2月末所屬各單位、各部門的在崗員工。
二、 調整標準
本次崗位工資調整標準在并一建經發[2013]16號文件的基礎上增長12%;具體標準見集團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調整對照表。
三、調整時間
本次崗位工資調整從2014年3月起執行。
四、有關事項
⒈2014年太原市最低工資標準已調整為1290元,集團公司公司相應調整崗位工資2崗至5崗的工資標準,其它崗位工資按12%調整。
⒉待崗生活費按太原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予以計發。
⒊基層單位如不能按時發放員工工資的,當月10日前書面報人力資源部,說明原因和解決辦法。
⒋各基層單位于2014年4月5日前將集團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調整審批表及匯總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后執行,紙質版2份和電子版一份。
附表:⒈集團公司員工崗位工資標準調整對照表
⒉集團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調整審批表
⒊集團公司員工崗位工資審批匯總表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