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產法》將于2014年12月1日開始施行,為了提高分公司員工的法律安全意識,分公司邀請集團公司宋經理,為分公司全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以下是我個人對這次學習的一點心得體會。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在抓安全上我們不缺聲勢,不缺形式,不缺標語,不缺口號,不缺靈活,不缺變通。缺少系統的培訓、嚴密的交底、嚴格的檢查、具體的措施、扎實的執行和有效的落實。通過這次學習讓我明白在今后的安全工作上要有“一根筋”和“死心眼”的態度,安全工作沒有任何情面,只有嚴格執行。在今后工作中要把工作做具體,不摻水分,不弄虛作假,為安全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新法為促進和實現這個理念,從兩個方面進行了加強:一是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職責,工會的職責,中介機構的職責等;二是加大了對違法單位及人員的懲罰力度。 對新法的學習,我發現責任的明確,責任的落實,責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關注點。新法的責任體系是“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就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條件,不安全不生產;為此需要預防為主,包括消除事故隱患及事故應急救援隱患兩個方面;要實現上述要求就需要綜合治理,包括政府綜合有關力量和社會綜合有關方面對企業加以管理與監督,和企業內部各職能及各層次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并從技術上對人、機、環境生產三要素進行系統的治理。企業主體責任體現為從制度、規范、措施、實施程序、檢驗、責任等都得到落實。
對于安全管理人員的我來說,這次培訓讓我受益匪淺,讓我內心有了很大的觸動。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全生產需要我們堅決強化和落實,要說實話,差實情,實打實,真對真的嚴格執行。這就要求我們現在安全管理人員改變觀念,從以前安全管理無計劃,無目的,粗放型向有計劃,有目的,精細型轉變,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做一個合格的安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