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對該省建筑企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設計與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工程招標代理企業和省外入晉建筑企業開展2012年度動態考核評價工作。
據悉,此次考核評價工作的范圍為:動態考核結論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的企業(含中央駐晉企業);2011年10月以來,新批、升級的企業和有不良行為記錄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的企業;截至2012年10月31日,2011年度動態考核結論待定的企業;備案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且當年在山西省行政區域內有在建設項目或已完成項目任務的省外入晉建筑企業。
本次動態考核分資料準備階段、考核評價階段、形成考核結論三個階段進行。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根據企業的申報材料、企業考核期的市場行為、初審部門的審核意見、專業部門的反饋信息和對企業的實地核查情況打分,核定動態考核結論和誠信等級。考核采取資料審核與實地核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資質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的企業,實地核查比例不得低于該類企業的80%;由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批的企業,實地核查比例不得低于60%.通過動態考核的企業,在資質證書上加注動態考核結論,動態考核結論有效期屆滿前,可不參加年度動態考核;動態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停業整頓。在停業整頓期間,企業不得參與工程招投標,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質動態考核的企業,初審部門應履行告知程序,企業被告知后,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動態考核的,視為歇業。對資質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的企業,提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注銷其資質;省外建筑企業在各市的考核結論全部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方可辦理續期備案;有一項考核結論不合格或有項目而未參加當地年度考核的,清出山西建筑市場,兩年內不予辦理入晉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