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太原市建設工程發布項目招標等全過程,將使用電子招標文件(含電子圖紙)、電子投標文件,不再接受紙質文件。
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為試運行時間,其間發布招標公告的項目,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電子標書在現場和網上同時遞交,以網上遞交的電子標書優先使用。3月1日起發布招標公告的招標項目所有電子文件均須通過太原市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網上傳。
采用電子招投標的方式,可以將交易信息發布、招標文件制作、投標文件制作、招標文件審批、項目開標和專家評標等環節全程電子化。
此外,推行電子招投標,可以避免人為因素干擾,讓流程更加公開透明,防止出現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也大幅提升了評標速度。